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70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5-30 17:00
工作地点: 通辽
公告详情
为推动科尔沁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通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旗县市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科尔沁区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医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医、护、技、药4类人才7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卫生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3.年龄要求:引进人员为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在符合本次引才学历学位要求的基础上,兼具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匹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5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兼具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匹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5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要求:
(1)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规培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2)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国内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3)学历学位证俱全的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毕业院校须符合2023年、2024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院校,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4)学历学位证俱全的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博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3年、2024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院校,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5)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世界大学综合排名须符合2023年、2024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其中之一。
5.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岗位所需医师执业证书等其他条件(即《岗位表》中所涉各项条件)取得时间为本次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未按规定时间取得上述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具备引进岗位条件,于报名前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3.在近三年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科尔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党建、科尔沁区12333、科尔沁区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报名期间涉及学历、学位、专业、岗位设置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8:30—5月30日17:00
超过报名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发送报名邮件时,务必严格按要求操作:
(1)“发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
(2)将报名资料扫描后转换为PDF格式,并按报名材料顺序上传,制成压缩包,发送至《岗位表》对应的报考单位邮箱。
若未按规定格式命名及上传邮件,或因重复多次发送邮件而影响报考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取消、核减,报名结束后在公告网站公布。
4.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下载填写《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和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2)《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人才评价表》,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各学习阶段(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4)非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所列相关佐证材料;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7)应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聘用(劳动)合同,工资传票或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上进行,由引才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原渠道反馈,报考人员须及时查阅。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人才评价
人才评价采取报考人员自评、引才单位复核方式开展。
人才评价满分100分,由引才单位组织开展。报考人员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交《人才评价表》(报考人员需在表格空白处签字)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论文检索报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供引才单位审核,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人才引进单位须成立人才评价工作组,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报考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后报送至通辽市科尔沁区2025年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人才评价得分,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评价成绩公布1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人才评价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人才评价结束后,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评价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单独组织,单独排序,不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同岗竞争,经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可申请使用本单位额外空余编制或调剂使用编制予以保障,做到“一岗双用”“增补使用”)。
人才评价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为报名成功且参加人才评价的人员;本次引才面试工作由专项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护照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公告。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期间考点封闭管理,考生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装入专用封存袋内交考点暂时保存,进入考场,只向评委报出报考岗位类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人才评价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并按照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
体检由科尔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体检机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七)考察
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九)聘用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备案,由区委编办对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
2.服务期。引才单位须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并由引才单位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3.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取消聘用情形,在引进过程中的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并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
(2)未按本次引才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
(3)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
(4)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
四、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员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关于科尔沁区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及《科尔沁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分类及认定参考标准》,符合条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后,将依据所属人才类别,获得相应安置费及其他待遇。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一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三)本次人才引进公告由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自行关注。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00
附件:
附件2: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docx
附件4: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docx
附件1:2025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通辽市科尔沁区2025年卫健系统
人才引进专项工作组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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